1 材料与研究方法
1.1 材料来源
1.2 研究方法
2 结果与分析
2.1 全国性法律文件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1.1 《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
2.1.2 《水法》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1.3 《湿地保护法》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1.4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1.5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2.1.6 《河道管理条例》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1.7 《黄河保护法(草案)》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2 黄河流域地方性法律文件中涉及水土保持的法律规范
2.2.1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主要内容
2.2.2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的主要内容
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主要内容
2.2.4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的主要内容
2.2.5 《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主要内容
2.2.6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主要内容
3 讨论
3.1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水土保持专门性法规缺失
3.1.2 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不完善
3.1.3 水土保持监管机制不健全
3.1.4 水土保持地方立法冲突
3.1.5 水土保持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规定不明确
3.1.6 《黄河保护法(草案)》水土保持规定的不足
3.2 完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法律制度的建议
3.2.1 出台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门性法规
3.2.2 完善水土保持规划
3.2.3 健全水土保持监管机制
3.2.4 协同水土保持地方立法
3.2.5 明晰水土保持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
3.2.6 完善《黄河保护法(草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
4 结论
文章摘要:黄河流域孕育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并为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厚重的精神指引。以黄河流域为研究区域,采取实证研究、文献研究、跨学科研究等多种方法,以黄河流域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为依据,检视发现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法律制度存在以下缺陷:水土保持专门性法规缺失、水土保持规划机制不完善、水土保持监管机制不健全、水土保持地方立法冲突、水土保持流域管理机构规定不完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法律制度完善是谋求水土流失治理机制的常态化、规范化,是黄河流域推进实现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保障和重要体现。健全黄河流域现行水土保持法律制度,要从出台水土保持专门性法规、建立水土保持规划机制、健全水土保持监管机制、协同水土保持地方立法、明晰水土保持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五个方面推进。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3448/j.cnki.jalre.2022.270
论文分类号:S157;D922.6
文章来源:《黄河之声》 网址: http://www.hhzszz.cn/qikandaodu/2022/1009/1759.html